新/另類藝術空間
- 咩事藝術空間旺仔在烈陽下歡笑——談羅文樂個展《咩囉》
查映嵐
at 10:01am on 5th July 2018
圖片說明:
1. 羅文樂,《旺旺先弔》
2.-4. 展覽現場,咩事藝術空間臉書專頁。
(This article, originally written in Chinese, is a review of the exhibition ‘The ABCs of Law by Law Man Lok’ at Things that can happen by Evelyn Char.)
落戶深水埗兩年的咩事藝術空間即將結束。踏入倒數階段,咩事以兩個藝術計劃作結,分別是徐世琪的「暗流體:科幻創作實驗計劃」和羅文樂個展「咩囉」。前者籌劃兩年,終於趕在咩事關閉前發佈出版物;後者則是最後一個利用實體空間舉辦的展覽。「咩囉」的操作模式跟一般展覽略有不同,不搞開幕酒會算是細枝末節;選擇在開幕後再陸續增加作品,則顯得輕鬆隨興,與專業化藝術生產之滴水不漏背道而馳。
參觀當天咩事共展出五組作品:大廳的繪畫《The Flying Dumbo》(2015)、《He-Man & She-Ra》(2015),三個房間內分別是投影作品《我所知道的大亞灣核電廠應變計劃》(2012)、繪畫《旺旺先弔》(2015)、參與式工作坊《Someone’s someone — Doppelganger portraits》,從中可見羅文樂近年藝術實踐的一些特質。最明顯是他的波普傾向,即其對大眾文化符號的挪用(卡通人物如 He-man、She-ra、小飛象;品牌標誌如旺仔),市井元素的粹取(關於陌生者的八卦),還有就是作品的政治面向。
他的政治指涉有時頗直白,例如以黃色雨傘入畫,有時則比較迂迴。《旺旺先弔》以旺仔+太陽暗指2012年被自殺的李旺陽,而李旺陽「上吊」時使用的繩結,亦以童軍繩結教學的圖樣出現在畫面上。觀者由左至右閱讀圖像,咧嘴而笑的旺仔在最右端整個頭顱飛走了,還一副爽歪歪翻白眼的模樣—―死亡與狂笑的反差,將李旺陽的悲劇硬生生轉化為怪異的喜劇。當憤怒混和了荒誕感,大概也只能用如此曲折的方式表現吧。
《旺旺先弔》的製作過程亦曲折繁複。雖然挪用現成符號,藝術家卻不是直接截取使用,而是親手繪畫每個元素,將之數碼化及進行拼貼後,轉印到鋁片,最後消滅原稿。問題化原作/仿作這套二分概念這回事本身並不新鮮,可是因為作品指涉的是李旺陽事件,這種形式就發揮到額外的作用—―畫面殘留著藝術家繪畫的痕跡,固執地提示觀者眼前的圖像並非原真,同時隱然諷刺中共文宣機器用以抹消真相的荒誕敘事。
另一作品《我所知道的大亞灣核電廠應變計劃》則取材自真實港英文宣材料:大亞灣核電廠應變計劃的官方宣傳片。在八十年代,大亞灣曾是港人關注的焦點。由1982年中電和廣東電力公開在香港鄰近地區興建核電廠的計劃開始,反對聲音就無日無之,除了安全問題外,港英政府在此事上的透明度、日後的監管問題等都惹來質疑。加上經過1986年的切爾諾貝爾核事故, 爭取停建大亞灣核電廠聯席會議在1987年得到過百萬香港人簽署反對興建計劃,然而最終還是無阻核電廠落成。大亞灣事件恰恰映照出香港的政治格局:在英國與中共之間,香港從來沒有位置,一切聲音都被隱沒。應變計劃宣傳片的聲音被剝去,影像被切割得七零八落,原來的敘事不再成立,新敘事則只能透過強行腦補完成,那可以是完全無關三十年前對於災難的巨大恐懼,而是普通不過的城市風景。
最後一提,「咩囉 The ABCs of Law」的臉書專頁說明,它其實不僅是展覽。羅文樂在專頁中撰文,介紹「對他藝術路途有一定影響的概念」,透過整理他對藝術史、文化理論及政治理論的解讀,側寫自身的藝術觀,唯目前僅「A for Artist」、「B for Bauhaus」、「C for Commons」、「D for Duchamp」、「E for Exception」五篇,期待虛擬空間的內容一路增生,繼續擴闊對讀的可能。
原文刊於《文化按摩師》,2017年10月6日
This article was originally published in Cultural Masseur on 6 October 2017.